南昌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3亿元 严禁用于楼堂等工程支出
03.08.2015 09:31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8月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达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3亿元,专项支持南昌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厅指导和参与南昌市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有关方案制定、申报材料、竞争评审、选拔等工作,5月31日,在省市共同努力下,南昌市顺利入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作为首批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南昌市从2015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共9亿元。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城市,中央财政还将按资金规模的10%加大奖励。
此次下达的6.3亿元,将结合小微企业实际需求,主要用于提供创业创新空间、改进公共服务、融资支持等,严禁用于基地楼堂馆所工程支出。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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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1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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