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南昌融资担保出新规 担保机构最高可获80万元风险补偿

26.10.2016  19:45

  10月2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南昌市融资担保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使该行业在实现全市经济大发展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南昌市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服务与监管和担保行业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措施。

  为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业务,《政策》规定对当年为南昌市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额超过其注册资金,且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按照当年为南昌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的0.5%给予补偿,但单个担保机构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80万元;对为南昌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担保的,在享受原风险补偿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0.5%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风险补偿。

  同时,新的政策改变了奖励方式。以往按照当年的担保业务增幅进行排名,新增担保份额加权后测算奖励金额,前五名可获奖,奖金总额100万。新政策规定对风险控制制度完备、社会效益优良、年代偿率不高于2%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其当年为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总额进行排名,前五名各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担保扩大融资额度,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速度快且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担保费用的8%进行保费补贴,每户企业的最高保费补贴不超过10万元。(姜莉 记者 潘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