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警方首次评选拥警模范 候选人名单已出炉将于下周展示

22.10.2014  14:39

  本报讯 胡勇斌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龚少春报道:为表彰先进,巩固爱民实践成果,提升公安工作的正能量,目前,南昌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2012~2013年度“十大爱民警察”、“十大拥警模范”、“十大爱民好事”已进入最后评选阶段。其中,已经产生的15名“十大爱民警察”候选人及事迹,将于本月27日在本报进行公示。

  下周展示事迹

  此前,南昌市公安局发出通知,正式启动了全市公安机关2012~2013年度“十大爱民警察”、“十大拥警模范”、“十大爱民好事”新一届评选活动。

  记者了解到,在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基础上,按照“交警、侦查、大治安、综合”四个大类进行梳理,每类确定相应的入围名额,目前,已筛选出了15名“爱民警察”候选人、15名“拥警模范”候选人和15件“爱民好事”。其中,15名“十大爱民警察”候选人,将于本月27日在本报进行公示,征求民警和群众意见,让群众广泛参与评选活动。

  据悉,在全面考察和媒体公示的基础上,南昌市公安局将于下周举办“爱民警察、拥警模范候选人事迹展示会”,对15名“爱民警察”、15名“拥警模范”、15件“爱民好事”候选事迹进行展示。最终通过各界评委和民警代表进行投票评议和领导评审,确定当选者。

  助力警民良性互动

  自2006年开始,南昌市公安局开始举办一年一届的“十大爱民警察”、“十大爱民好事”评选活动。近两年来,该局以民意警务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和谐保平安活动,全市公安民警积极履职,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助力了警民良性互动。从本届开始,该项评选活动两年举办一次,同时首次开辟“拥警模范”评选项,以表彰、鼓励理解、支持公安工作的群众。

  据悉,当选“十大爱民警察”的公安民警将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当选“十大爱民好事”的公安基层单位将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当选“十大拥警模范”的群众将颁发证书,并奖励相应奖金。此外,南昌市公安局将对即将产生的当选者和当选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号召全市公安民警开展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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