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昌财政总收入达790.8亿元

12.01.2017  09:06

  按省口径同比增长8.9%,增幅排名第1位,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6年,南昌市财政总收入达到79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400亿大关,完成402.2亿元,较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11.6%,高于年初目标1.6个百分点,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按省口径计算,南昌市财政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9%,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21.8%,较上年同期提升1.0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1位,较上年同期前移1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为18.7%,较上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2位,较上年同期前移1位。2016年,南昌市顺利实现占比提升、排位前移,在全省的“首位度”稳步提升。

  据悉,2016年我市税收收入完成698.0亿元,剔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基金收入影响,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90.4%,连续十年保持90%以上,在全省11个设区市税收占比排名中稳居第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大主体税种共计完成税收518.4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4.3%,较上年同期提升0.6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地位的提升标志着南昌市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可持续性逐步增强。

  2016年,南昌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增幅在全省11个设区市排名第4位,较上年同期前移3位。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关系重大民生方面支出共计416.5亿元,占全市支出的比重达70.9%,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民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廖小靓 兰鲁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