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上抛垃圾被拍 当交通违法处罚

30.06.2014  10:13

不少车主把饮料瓶、烟头、纸屑随手往车窗外一抛,这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威胁着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6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城管委获悉,从7月1日起,“车上乱抛”不良行为将录入个人交通违法信息库,并处20元罚款。

去年4月,南昌市在城市管理督查车辆上安装高清车载行车记录仪,抓拍车上乱抛行为,对于取证完整的车上乱抛垃圾行为罚款20元,并曝光车牌、车主或单位。但是,由于车上乱抛垃圾行为由于具有突发性、瞬间性等因素,拍照取证难度较大,以致公安交管部门难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及时对车上乱抛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教育,整治效果不够理想。

为此,南昌市城管委与公安交管局探索新的管理措施,自7月1日起,两部门将联手整治车上乱抛行为,各城区城管部门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取证车上乱抛垃圾违法行为,再由交管部门依法审核确认,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处以20元罚款(不计分)。

南昌市城管委相关人士介绍,现在即使抓拍到了车上乱抛行为,也没有手段促使车主主动接受处罚,威慑力不够。但是,一旦纳入个人交通违法信息库之后,意味着车上乱抛行为将与闯红灯、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样,如果车主不接受处理,就无法通过年检,车主要办理机动车过户、注销及相关变更登记等业务都将受到影响。

目前,南昌市城管部门利用现有的日常督查车辆,共计安装160多台行车记录仪,行驶在城市大街小巷,抓拍车上乱抛垃圾行为。按照“车上乱抛”行为取证标准,视频资料应清晰记载机动车违法日期、时间、地点等显著地理特征,记录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号码、行驶方向等全景信息,能反映车窗抛物瞬间行为及所抛废弃物类型,并能通过3张截图反映车窗抛物行为的全过程。的士、公交车等营运车辆只取证司机违法抛物行为。(记者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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