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报4起典型问题 一村委会干部违规公款吃喝

04.08.2016  12:33

中新网江西新闻8月4日电 (吴丽霞) 据江西省纪委消息,2日,南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昌县广福镇沙港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沙港村委会采取虚增排灌站修建工程款、虚造征地补偿款和树木补偿款发放花名册、虚报支出等方式套取75.425万元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购买烟酒等开支。2016年3月,南昌县广福镇党委免去晏雨国沙港村党支部书记职务;2016年5月,南昌县纪委给予晏雨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京川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淑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期间,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京川村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违规向村干部发放中秋节福利、双倍于实际值班量的加班费和通讯、汽油补贴,共计8.855万元。2016年3月,青山湖区纪委给予姚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村干部违规所得。

新建区金桥乡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余志刚收受红包问题。2015年9月6日,余志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熊某某红包2万元,为熊某某之子在应征入伍过程中提供帮助。2015年10月,新建区委免去余志刚金桥乡党委委员职务,新建区武装部免去其乡武装部部长职务;2016年3月,新建区纪委给予余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桑海开发区大队民警仇红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3日,仇红星私自驾驶警车离开辖区从事非警务活动。2016年4月,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给予仇红星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桑海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