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刘家富辞去副市长职务

12.01.2016  08:39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报道:1月1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沈亚平、周容兴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家富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补选龚绍林、李春燕同志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胜平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刘炽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议案》,决定刘炽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廖南萍同志辞去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