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南昌铁路局5所学校划归地方后留下“后遗症”
“同是从南昌铁路局划归地方管理,为什么享受待遇就不一样!”4月19日,南昌市西湖区退休教师高枝英接受记者采访时心里很诧然:“并不是少这点钱就无法生活,而是感觉遭受了不平等待遇。”
高枝英在南昌市铁路第一小学从教30多年,曾担任过该校教导主任。其所指不平等待遇,是南昌铁路一中、二中教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均退还,而铁路一小、二小、三小需要退还教师的个人缴费还“躺”在西湖区、青山湖区财政账户上。
3所学校个人缴费未退
铁路一小退休教师张延明清楚地记得,以前每个月发工资时,工资表上有“扣养老保险”一栏。她说:“虽然工资条没有保存,但通过查询,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有4000多元。”
接受记者采访时,她随身携带了一份2009年7月6日,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身)和南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退还市直机关、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施的方案【洪劳社养字(2009)22号】》文件,上面注明:从2008年1月起,南昌市已停止开展市直机关、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经南昌市政府同意,决定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张延明认为:“按照文件规定,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及利息应一次性退还。”
据介绍,2004年,隶属于南昌铁路局的铁路职工子弟学校的铁路一中、二中和铁路一小、二小、三小5所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其中,铁路一中、二中划归南昌市教育局管理,铁路二小划归青山湖区教体局管理,铁路一小与坐落在向塘镇的铁路三小一同划归西湖区教体局管理。
依据相关文件,铁路一中、铁路二中划归南昌市教育局管理后,其教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已退还。铁路一中、二中多名教师告知记者,每人退还了3000元至5000元不等。
养老保险缴费已移交财政
同为从南昌铁路局划归地方管理的学校,为何铁路一小、二小、三小没有退还相关费用呢?
南昌铁路局相关人士称:“这些学校移交后,养老保险缴费也一并移交当地财政账户。”记者采访证实,南昌铁路局的确将这笔钱转到了西湖区、青山湖区财政账户,各有数百万元。
既然钱已经到账,为何不退还呢?青山湖区的回复是,根据该文件精神,退还南昌市直机关、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但并未提及各县区要参照执行,于是作出暂不退还的决定。
西湖区社保局相关人士则表示,该实施方案与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险法》有出入。不过具体出入在哪,他并没有解释。他说:“后来召开了相关会议,认为暂不能退。相关材料已经回复给西湖区教体局。”
知情人士告知记者,虽然没有要求各县区参照执行,但是文件明确提出,遇有文件未明确的问题,由南昌市人社局与财政局另行专题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另报市政府。据了解,上述两部门从未接到青山湖区和西湖区相关专题报告。
全部退还得“再等等”
根据文件精神,此次个人缴费退还范围为:1997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人事关系一直在南昌市;1997年10月1日后从外单位或企业调入南昌市;2007年12月31日前转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等。文件还要求2010年上半年退还完毕,及时把款退还到职工手中,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西湖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曾接到老师的情况反应,后询问过人社部门,其认为暂不能退还。至于有多少教师后期需要退还?她表示“具体数字记不清,管理材料的同事出去了”,建议记者到西湖区人社局下属机构西湖区社保局了解情况。而西湖区社保局又表示,回复材料已经给西湖区教体局,要求记者到教体局了解情况。
究竟铁路一小、二小、三小教师个人缴费是否会退还?西湖区人社局副局长吁胜华表示,结合今年即将到来的养老保险改革,将全部退还。
青山湖区的回复是,建议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并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操作。(记者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