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领导连续两年不称职可依法辞退

22.05.2015  12:24

5月21日,南昌市公布了《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与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

量化评分 实行百分制

在考核等次评定方面,《意见》主要明确了市管领导班子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将实行百分制,分值由工作实绩、考核测评、市委全委会评议等三部分按45%、45%、10%的比例构成,最后由市委常委会审定。在量化评分基础上,坚持按类评比,将领导班子评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采取定性为主的方式,等次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同时,就某些情形应评为或不得评为相应等次作了详细规定。

考核与媒体“曝光”挂钩

意见》将考核等次评定直接与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纪委查办督办的通报结果,以及南昌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以下统称“通报批评”)。在班子层面,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班子视情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相关责任人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多种情况不得提拔重用

在干部层面,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本地本单位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人次及以上的,主要领导(按照干部层级管理权限确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领导不称职依法予以辞退

意见》明确指出,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在班子层面,对评为好等次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实行“两提高一优先”。

在干部层面,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不是正县级后备干部的,可列为正县级后备干部,并在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情进行降职处理;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依法予以辞退。(记者陈文秀、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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