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已在闹市区曝光 南昌3个月仅7名“老赖”主动还债

16.08.2014  20:14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陈璋)今年5月,为解决“老赖”问题,南昌市东湖区和西湖区法院分别在胜利路和中山路集中公布了一批失信人员名单,督促他们履行法律义务。时隔3个月后记者回访了解到,这批“老赖”案件执结率仍然较低,64名失信被执行人只有7人主动还款。

  “老赖”违法但取证困难

  一年前,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与他人发生借贷纠纷。在法院调查过程中,王某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随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今年5月份被公之于众。随后,王某接到一位生意合作伙伴的电话,称已看到其失信信息,并欲取消双方合作。迫于无奈,王某随即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履行偿还义务。

  “类似王某这样的情况实在不多。”西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卢日久告诉记者,这些“老赖”一直避而不见,法院很难找到他们。

  根据我国《刑法》,对被判决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老赖”拒不还款是否可以依此定罪?

  东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朱金辉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老赖”的行为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取证调查方面却困难重重。“要对他们追究刑责,最重要的是证据确凿,但他们往往在被执行还款前就将所有财产转移,我们很难获得证据,公安机关也难以认定其具备还款能力。”朱金辉介绍,法院执行人员的权力非常有限,很多时候需要公安和检察机关的配合,这其中的沟通协调工作,也容易耗时耗力。

  “限高”或推动解决问题

  “老赖”刑责难追究,是否就没有约束?今年7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此类人员买票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以及买房贷款时,失信信息将自动显示,继而就会被禁止消费。“规定很好,但还需时间推广应用。”卢日久表示,目前录入到网上失信名单的“老赖”还不多,根据最高法院统计,在所有失信被执行案件里,大约只有10%已经被录入系统。

  但令人欣慰的是,“限高令”的作用正在逐渐发挥。今年7月,一男子主动来到东湖区法院,要求将离婚后拖欠了妻儿4年的数万元抚养费一次性还清,原因正是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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