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博物馆将雄原鸡标本标为原鸡被控欺诈

13.06.2015  12:13

  一件离奇的案件近日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审理,原告崔先生携带着装有一只母鸡和一直公鸡的笼子进入法庭,以此作为证据。今年4月,崔先生前往中科院动物所国家动物博物馆参观,发现一只雄原鸡标本下的标注为“原鸡”,崔先生认为该标注应为“雄原鸡”,博物馆理应标注动物性别。由于认为博物馆传播伪科学,崔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博物馆赔偿各类损失人民币540元。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