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忘拔卡白领取5000 被判拘役2个月

24.02.2014  11:49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前面的人取款后忘记拔卡,白领刘某一时贪心从卡内取走5000元。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已被通州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罚金两万元。

        37岁的刘某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不错,是一名白领。去年8月9日上午10时50分许,他到通州区台湖镇的中国建设银行ATM机处准备取钱时,看到他人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因一时贪婪,他从对方卡内取走现金5000元。案发后失主报案,警方根据取款机处的监控录像发现是刘某所为,于去年9月6日将其抓获,赃款目前已退还。

        刘某受审时认罪,表示对自己的行为特别后悔,“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以后一定不拿”。

        通州法院认为,刘某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款已退赔,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