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春:“行为艺术”演烈下话语博弈

10.05.2014  15:03

阅读背景:前些日子,在广西北海合浦县,部分村民因不满家门口前的325国道泥泞不堪,在泥潭中栽上秧苗,被网友称为“大师级行为艺术”。一段3年没人管的烂路,终于在一场行为艺术的聚焦督促下得到迅速解决。然而,令人大开眼界的“马路插秧”事件带来的舆论风波依然发人深思。

最近,有网友在微博总结城市 “不可忽视”的风景时写道,“如今,马路当头,除了乞丐,还有行为艺术”。在国内诸多城市,各路形形色色的“行为艺术”表演正构成一道独特的社会景观,吸引了越来越多人的目光。

行为艺术,尽管在西方流行多时,但碰上传统观念较为深厚的国人,长时间都被视作不符合社会伦理的“另类”、“不合群”而被区别对待。然而,近些年来,特别是在一些焦点事件中,“行为艺术”上演再也不是稀罕事。据大致检索,百度网页新闻方面,有关“行为艺术”的报道文章,2012年有9万篇次,2013年上升到17万篇次,2014年前四个月已有6万篇次;在新浪微博,2012年相关词频数量为220万条,2013年有236万条,2014年来已突破50万条。不断增量的数据表明,“行为艺术”或已大步走入街头,不再是“奇怪的东西”。

盘点国内那些“行为艺术”,行为艺术起初更多是作为一种前卫的艺术语言,多被公众解构为与街头“裸奔”“活人雕塑”等相关联的东西,要么晦涩难懂,要么令人反感 “名声”不太好。有学者分析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行为艺术时甚至表示,“80%的行为艺术都在以身体来表达,没有给观者创造出美的享受。”随着时代的变迁,曾被舆论认定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制造眼球效应的作秀”,行为艺术在国内逐渐演化成某种公共参与与表达的新方式,用身体或特殊行为来表达一些真实的东西,表达一种态度,而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被媒体称为的 “抗争行为艺术”。

艺术重要的不仅是“形象”,而在于承载的“想法”。抗争性“行为艺术”,多半被舆论解读为社会博弈的 “新手段”。 从早年广东化州农民为抗议政府租地行为,在违建校舍内“”锄头“”泥土;到2012年多起女大学生闹市“占领男厕”,希望借此引起社会对男女厕位不均衡问题的重视;再到今年2月,一出别出心裁的行为艺术大游行在重庆洋人街上演,借助所有参与者的行动来呈现其所要传达的对于环境保护以及雾霾治理的态度。行为艺术不仅成功捕捉国内媒体的聚光灯,更引发公众更直观的现实“感受”与思想碰撞。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尽管社会角落的声音得到多元化传递,但个体话语权依然微弱而渺小。行为艺术作为一种十分简单、大众且实用的吸引“围观”方式,受到一些个体的青睐,并用于传播着自己的观念与表达诉求。此类艺术活动频密潜在的信号是,个体通过形象化的手段与社会互动的需求越来越明显。

从现实角度来看,在这些抗争性 “疯狂”艺术流行的背后,依然可以看到个体诉求模式还是老套路:多次反应无果,无奈之下干脆以“出格”形式博取眼球,通过自媒体爆料与串联,吸引媒体报道形成舆论高压“撞击”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以求得解决问题的转机。有评论文章在“国道插秧”事后就写道,“其实,每每'民间智慧'被发扬光大的背后,都写满了职能部门的缺位和民众的深深无奈。” 如此而言,根治一些管理部门的“懒政”,是避免群众反映问题 “新花样”频出的根本。

不容忽视的是,行为艺术所呈现出来的“特殊”性,许多时候是会触及法律和道德最柔软之处的。2013年引起争议的在公共场所放苍蝇和艺术现场性骚扰这2个行为艺术,放苍蝇的涉案艺术家被警方拘留,而涉嫌性骚扰的诗人也承受了道德谴责的代价。当然,就行为艺术本身而言,很难界定其利弊孰重。2014年3月,面对频繁的暴力伤医案件,浙江嘉兴学院医学院的学生们就用一场行为艺术表演,呼吁市民从自我做起,改善医患关系。

很显然,规范与引导社会群体的“行为艺术”, 使其作用于改善社会关系,倡导平等对话,这对于推进社会现代化治理多有裨益。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或许还是,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艺术的归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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