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提出“十严禁三不得”警示领导干部廉洁过节

01.01.2015  00:28
    12月30日,省委书记强卫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就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提出“十严禁三不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要廉洁过节,坚决杜绝收受“红包”行为。

  强卫说,比起一般的行贿受贿,节日行贿受贿行为更具有隐蔽性。有些人利用过节送钱送物,当作人之常情,让收礼的人也觉得心安理得,然而往往在这种“人之常情”之下,有些领导干部就会放松警惕,混淆界限,淡漠法律。从我省查处的案例来看,很多被查处的干部都是从节日腐败开始,由收受一般礼品最后发展到收受贵重物品和现金,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一步一步走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收受“红包”案例63起,处理涉案人员82人。把查处节日腐败放在重要位置,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一年接着一年抓,以持之以恒的韧劲来推动我省作风建设的好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强卫强调,元旦、春节将至,领导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及电子红包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同时,各级党政机关要做到“三个不得”:要严格财政纪律,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强卫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如发现问题,在追究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