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斌:拿钱可改判无罪 公平正义何在
网友金云堂近日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天元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尹丰文已被停止职务,若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据称,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尹丰文法官,不顾司法的公正公平,多次向举报者和同案的另一被告人禹瑾筠索贿数十万元,并一再声称,只有他知道怎么操作。只要钱给到位,他可以操作法院判无罪。尹丰文建议金云堂“搞定合议庭那三个人”,找一个和合议庭有关系的律师。
拿钱可帮忙改判无罪,法律如同儿戏,被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玩弄于掌骨之间。人们不禁要问: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
公平正义不仅是人类社会进步追求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是衡量法制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法律被视为社会的道德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理应成为法官起码的职业要求。法官声称“拿钱可改判无罪”,公平正义必然全部打了水漂。
法官“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尹丰文不是第一个。去年先后被曝光的安阳中院副院长受贿减刑、铁岭监狱预警高价贩卖白酒、东源法院副院长伪造判决书、上海法官集体招妓等案例,虽然只是法官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所为,却让司法的公信力、法治的权威大打折扣。被媒体持续关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一波三折,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换了一茬又一茬,一些法律专家也异常活跃,清华大学教授发表“强奸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的“高论”,被指干扰舆论。李家的法律顾问更是成为媒体明星,频频为李家出谋划策。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外的舆论战硝烟弥漫,极不正常。
近年来,司法腐败已经渗透到司法的各个环节,成为司法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关系为关键”;“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等顺口溜,就是对司法腐败的生动写照。
打铁还要自身硬。中国有句古话,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法官没了操守,判案自然就没了底线,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然全都被抛在脑后。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司法腐败也就在所难免。
治理司法腐败,首先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靠深化制度改革来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当然,严肃查处司法腐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消除公众质疑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已经表态,如果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