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村卫生室原则上不能接生

03.02.2015  11:20

    究竟哪些医疗服务属于村卫生室的服务范围?2月2日,记者获悉,省卫计委近日已出台《江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要求村卫生室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原则上不得提供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按照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按居民30分钟内能步行到达村卫生室的原则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