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一卫生局长受贿被判刑 景德镇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件

17.04.2015  21:24

4月17日,“廉洁江西”微博发布称,4月15日,景德镇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乐平市高家镇鸟树村村委会原党支部委员姜臣华、浮梁县经公桥镇原水务站站长李产民贪污案,珠山区原卫生局局长鄢学集受贿案。

一水务站长贪污公款25万余元

乐平市高家镇鸟树村村委会原党支部委员姜臣华等人贪污案。经查,2011年,姜臣华与鸟树村村民董绍和合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侵吞国家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76万元。2014年5月,乐平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姜臣华、董绍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4年12月,经高家镇党委研究,并报乐平市纪委批准,给予姜臣华、董绍和开除党籍处分。

在浮梁县经公桥镇原水务站站长李产民贪污案中,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李产民利用担任公桥镇水务站站长职务便利,将本应由自己支付的工程款20.0835万元在镇水务站支付;收取他人管理费2万元不入账,占为己有;与他人合谋将镇水务站城建工程利润3.3万元不入账,进行私分。涉嫌贪污公款共计25.3835万元。2014年7月,县纪委监察局将李产民贪污公款有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