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

28.11.2014  13:00

  11月27日,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舒小庆教授作辅导报告。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利主持报告会并讲话。委领导赖厚明、万筱明、关晏民、程关华、方晓、丰华,委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委机关党员干部共120多人参加报告会。

  舒小庆在报告中,分别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从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等七个方面,解析了全会《决定》的新亮点。报告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有分析,有体会,有事例,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

  在报告会结束时,李利就委直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精心组织,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各单位、各处室要制定工作计划,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坚持广泛深入学习,坚持全面系统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二是结合实际,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要健全卫生计生法治体系,推动《江西省医疗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卫生计生法规的立法;要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加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审批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提高依法行政和执业水平,推动机关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推动卫生计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要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医疗纠纷调处力度,依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卫生计生普法教育,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改进作风,增强贯彻全会精神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重点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收“红包”警示教育;要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全面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改进卫生计生行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