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督查我省放射诊疗工作

26.12.2014  12:02

  12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诊疗督察组对我省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督导,并召开督导工作汇报会。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副局长何翔,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金平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督导组表示,此次督导将主要抽查2013年江西存在问题的15家医疗机构中的6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逐一验收。

  同时,督导组对放射诊疗工作的资质问题进行了强调:医疗机构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方可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放射诊疗实行的是“一设备一许可”,每台设备都必须经过许可,未经许可的放射诊疗设备要坚决停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检测;放射工作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

  据了解,目前,全省放射诊疗设备的医疗机构总数1714家,监督覆盖率100%。全省共有放射诊疗设备2950台,其中放射诊断设备2806台,放射治疗设备45台,核医学设备22台,介入放射学设备77台。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1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10家。专(兼)职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的监督员约240余人。(周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