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启动

09.11.2016  16:04

  11月8日获悉,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其中今年要完成新建、改扩建3958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意见明确,各地采取改扩建、合建、新建等方式建设1所产权公有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一般设置诊察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健教室)、值班室、卫生间等“八室一间”。房屋建筑面积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的不少于120平方米,服务人口1000-2000人的不少于1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80平方米。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大力推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一体化管理模式,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人、财、物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