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的通知

28.06.2014  15:44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在卫生计生系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国家卫生计生委拟在7月1日至15日在全国举办先进典型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我省是15个举办地之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的通知》要求,在我省南昌市和九江市举办两场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7月8日——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级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各医院、诊所医护人员,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所属卫生院校(卫生专业)在校学生。

  南昌市会场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各1人(九江市除外),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1人,省直医疗机构各15人,南昌市卫生、计生系统各350人,广大人民群众。

  九江市会场参加人员:由九江市卫生局、九江市人口计生委根据会场规模按比例负责组织本行业和本系统工作人员及在校学生、广大人民群众等,参加人员不少于600人。

  三、要求

  1.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巡回报告会办好,办出实效。

  2.请各市将参加南昌市报告会人员名单于7月4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和九江市卫生局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于6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联系人:瞿园

  联系电话:0791--86291865

  附件:《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先进典型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接待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