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对主动成功戒烟一年职工进行奖励

08.02.2014  12:42

  “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公布的针对委内所有干部职工的戒烟新规,该规定已开始实施。

  3人次吸烟取消司局领导评优

  去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我国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八个成员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无疑是最积极的控烟推动者。尽管如此,对于刚刚整合组成的卫计委,做到数百近千计干部职工(含借调人员)100%戒烟,委内100%禁烟,仍有距离。在此背景下,“有奖戒烟”,成为卫计委推动控烟的“带头示范”之举。

  《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要求,国家卫计委机关办公大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卫计委明确,要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

  此外,《规定》警告说:将定期通报职工吸烟情况,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当年该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询问吸烟史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此外,国家卫计委昨天通知要求,全国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这份《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称,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附件列出的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包括医疗机构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等。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