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份子钱”适当让利是如何做到的?

02.04.2015  14:27

  一直备受关注的关于调整出租车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的政策,终于在3月的最后一天尘埃落定。昨天傍晚,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4月1日现代快报)

  一直备受关注的调整出租车“份子钱”的政策,终于在3月的最后一天尘埃落定,对于广大的南京出租车司机,应该是一个喜讯,“份子钱”每月下调200-800元不等,虽然下调幅度不是很大,但也能为出租车司机增加点收入,预计每年为普通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7200元、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2400元,为中档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8400元、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9600元。

  不知南京的出租车司机对此满意不满意,但笔者对此次的“份子钱”调整,并不感兴趣,只是想知道,作为一手托两家的政府之手,本次对租赁承包费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出租车企业进行适当的让利是如何做到的。是通过“做工作”,是出租车企业良心发现,还是将“份子钱”摊开来之后,出租车企业不好意思了?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质疑,是因有关部门领导在作客《政风热线》节目时曾表示,“份子钱”构成非常复杂,实际操作的时候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虽然是根据江苏省价格管理规定,承包费由政府定价的,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大多是由企业和司机协商以后,在承包的合同当中确定的。

  因此就更有必要弄清楚,“份子钱”适当让利是如何做到的?因为笔者认为,“大多是由企业和司机协商以后,在承包的合同当中确定的”,这就让出租车司机完全处在了一个弱势地位,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笔者非常怀疑“适当让利”,是否是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又因为“份子钱”构成非常复杂,会不会嫌麻烦而没有“摊开来”给老百姓看,因此笔者怀疑所谓“适当让利”只是“大岳母”。

  笔者认为,既然“份子钱”一直备受关注,既然本次调整惊动了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就有必要弄清楚,本次对租赁承包费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出租车企业进行适当的让利是何做到的,因为卖老百姓最讲究“一事不烦二主”,既调整就要弄个明明白白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