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印假结婚证因经费不足\"简直乱弹琴

23.12.2013  12:37

  新疆库尔勒一对夫妻4年前在当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今年买房时却得知证件是假的!民政局一位负责人承认:\"当时因经费紧张,局里自己印了一部分,成本低一点,但扫描能看出是假的,用了半年就停了…\"(12月22日中国青年网)

  要说假证已算不上新闻,什么假的学历证、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等等已让人目不暇接,但是这些假证都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所造,群众深受其害,也怨声载道,其一直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查处。可是该新闻中出现的假结婚证却来自库尔勒民政局,不得不让人有些生疑和吃惊。堂堂一级政府的民政部门为何也干上了制造假证的勾当,民政局负责人一句\"经费不足\"的理由,更是让人觉得奇葩。笔者认为,民政局以\"经费不足\"印假结婚证是睁眼说瞎话,简直是乱弹琴。

  民政局印假结婚证其危害性可想而知。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既然如此,如果当某对夫妻发现自己领到的是假结婚证,其感受不言而喻。更何况假结婚证出自民政局之手,这让公众又情何以堪。一本假结婚证如废纸一般如何去证明那婚姻关系,又如何具备法律效力。如此的假证让持证人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怎样去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政局印假结婚证\"经费不足\"是托词。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婚登记领证每对新人须缴纳工本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既然结婚证收取了工本费,为何在该民政局还会出现无钱购买结婚证的现象?难道只有该民政局购买结婚证出现经费不足,其它地方的民政部门都经费充裕?如果真是如此,那该民政局就得认真在自身上查找原因。因此,简单的\"经费不足\"很难自圆其说。

  民政局印假结婚证已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是假结婚证,还有恃无恐地发出去,居然一发就是半年,其主管人员难道没有责任?发出去的假结婚证为何一直未得到及时的更换,民政局又如何解释?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彻底调查,给公众一个透明的真相,到底是经费不足还是另有所为。如此忽悠百姓,损毁政府形象,其相关责任人应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