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城:“危害不大”岂是逃脱医疗责任的理由

25.03.2014  12:31

  看着X光片中自己腿内的异物,胡女士就感到莫名的担忧。胡女士于2013年3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医院进行了一次骨折手术,术后医生才发现手术时用来打眼用的钻头不慎遗留在了胡女士的骨头中,并且无法取出。(3月24日《北京青年报

  看到这则新闻,让笔者不得不想起以往媒体所报道的医疗事故,由于个别医生责任心缺失,给患者造成难以磨灭的伤痛,有的甚至为此付出宝贵的生命,大家对受伤害患者表示惋惜同时,也对那些不负责任医生表示强烈谴责。胡女士的情况可以说是遭致无妄之灾,到医院进行一次骨折手术,却把钻头永久性留在骨头内,找医院理论,给予的答复却是“危害不大”。笔者认为,给胡女士的伤害,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应敢于承担责任,主动给予胡女士相应补偿,而不应推卸责任。一句“危害不大”都不能成为逃脱医疗责任的理由。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胡女士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这些仅仅是被媒体逼至公众面前,实际中又有多少无辜患者受到伤害呢?这点大家不得而知。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碰到这样事情找医院诉说,医院往往理由充足,哪怕明显是医院责任也诸般推诿,实在推脱不了就花钱“消灾”,最终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更谈不上追究责任。

  其实,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医生,其救死扶伤的职业值得人们崇敬,一代又一代医疗卫生工作者,把个人的命运、信念和理想,与国家强大、民族昌盛、人民福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赢得人们广泛赞誉。可时至今日,因极个别医生责任心缺失,造成医患关系十分紧张,给患者带来一生难以磨灭的伤痛同时,也让医院的声誉和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他们的行为玷污白衣天使称号。因此,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疗部门,不但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还需要规范的职业道德,更需要的是责任心,否则类似胡女士的事件还会发生。

  杜绝医疗事故发生,是医患双方共同的愿望,这不仅需要法律法规保障,还需要医院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更需要医生的责任心,责任心才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