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固废中心完成全省第四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筛选工作

23.12.2013  17:32

近日,省固废中心根据各设区市环保局上报企业名单、污染源普查中企业名单、环境统计中企业名单、日常调研掌握企业名单和上级环保部门通报企业名单等资料,完成全省第四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筛选工作,近期将报省厅发布。
      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文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应每年年底前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并及时更新,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单位应当列为省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
      省固废中心自2010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筛选工作。目前已发布的全省前三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包括34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5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