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会
04.02.2017 15:3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来源: www.jxga.gov.cn
2月3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公安厅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会,以“依宪治国”为主题组织集体学习。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万高隆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讲座。 万高隆教授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依宪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总目标、司法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经验等五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认识和法律实践,对西方“宪政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区别、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司法机关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以及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问题,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问题,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关系等重大敏感、容易混淆的认识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生动阐述,使与会同志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帮助。 郑为文在会议小结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更是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行动指南。郑为文强调,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神圣使命,必须坚决予以贯彻和执行。 郑为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核心要义,自觉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和自信,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行稳致远。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严惩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全部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大公安民警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破案有办法、办案有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客观公正。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践行法治原则,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说以言代法的话、不做以权压法的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身作则做到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厅党委成员李煌、叶国兵、王跃辉、陈光明、张冬庆、胡满松、龚惠民,以及副巡视员杨军、孙勇、王少刚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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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7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