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厅领导对口联系基层审计机关制度

22.03.2017  01:3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基层审计工作的指导,促进审计事业发展,近日省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基层审计机关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厅领导与设区市审计机关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定期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指导设区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基层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基层审计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该意见要求厅领导原则上每季度到对口联系点实地联系调研不少于一次。调研前,要精心准备,明确调研目的、调研方法、调研内容和调研行程,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向厅党组报告调研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设区市审计机关要按照省厅和厅领导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坚持讲实话、报实情,如实反映情况,积极向省厅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