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多形式开展《江西省公路条例》宣贯工作

27.11.2015  18:49
  《江西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一是召开厅务会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把宣传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统筹策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

二是下发《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和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条例》宣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举办《条例》宣贯研讨会。采取政策解读、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增强《条例》宣贯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通过组织集体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条例》的认识,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五是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在江西交通信息网开辟专栏,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条例》主题宣传月期间,在公路两侧、办公场所、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汽车站等地的电子显示屏和情报板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在窗口单位或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形成人人关心公路发展,社会关注支持公路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1000多幅、张贴宣传标语3000多条,发放《条例》手册近20000份。

六是以实际行动落实贯彻实施《条例》,坚持边宣传、边落实的思路,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力度,对公路沿线内违法搭建、违法采挖、违法堆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以扎实有效的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良好的公路路域环境。

下一步,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宣传贯彻《条例》电视电视会议,对《条例》颁布实施进行深入部署。联合江西交通广播开展《条例》直播访谈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