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对全省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13.11.2015  10:42

  11月9日,省住建厅在对全省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后发出通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对省厅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对症下药,制定具体解决办法,争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垃圾中转设施、清运车辆、公厕和果皮箱等环卫硬件建设的投入,加大对集(农)贸市场、停车设施的排水管网的改造、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水平。

  三是加强管理,增加人员配置。各设区市建设、城管部门要根据市政养护、园林管护、道路清扫、城管执法任务不断增加的情况,按照有关定额要求,适当增加管护人员,加强城市村、城乡结合部、集(农)贸市场和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道路清扫、垃圾广告、渣土清运等实行社会化运营。全面放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对现有垃圾处理现场进行并购和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专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