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2015年度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考核

19.01.2016  12:39
      1月13日至19日,省环保厅组成考核组对厅直系统15个处室及9个直属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检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2015年度,省环保厅厅直系统各处室各单位都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成效有:(一)“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厅直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省监测站、省环科院按照要求设立了纪委,其他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二)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厅直系统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等一系列规定;按照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收受“红包”问题的工作部署,坚决制止收送“红包”歪风;加强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做到开短会、发短文、简接待。去年,厅直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三)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厅直系统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主要领导专题党课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强化教育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四)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厅直属各单位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专项治理,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方面的行为。(五)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厅直系统坚持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化建设进程。制(修)订了省环保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关饭局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构建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检查考核,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上存在一些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有的单位虽然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但一些单位没有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部分单位没有进行阶段小结,有的对下一阶段工作没有及时部署;二是有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到位,没有组织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此次检查考核结果经厅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厅党组会审定后,将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