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把“两学一做”融入党建经常性工作

04.05.2016  16:56

      近日,省住建厅制定《关于在全厅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把学习教育融入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
 ——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精神,布置全厅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在个人自学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支部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讨论专题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一次专题研讨。
 ——开展“两学一做”党课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课。讲党课主要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主,党委(支部)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到基层联系点讲党课,同时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     
 ——开展“先锋创绩”活动。根据实际,搭建创绩实践载体,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队,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教学科研先锋岗、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等,开展“党员创星”、“岗位建功”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四进四联”活动和志愿服务。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对照系列讲话精神,对照正反典型,对照党员标准,对照职能职责,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各党支部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评议等次。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测评活动。组织开展“七个一”测评活动,即组织一次党员干部讲党课评选活动;组织一次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一次“两学一做”理论测试活动;组织一次主题理论征文活动;组织一次“先锋创绩”评选活动;组织一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活动;组织一次理论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