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治超办“八个不得”深化“红包”治理

17.05.2016  11:48

为了预防和杜绝治超执法岗位上发生“红包”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把随意减免处罚、随意放车、指定物流公司卸货、站房建设项目施工和治超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和服装采购等作为重点环节,对关键岗位加强防控,提出“八个不得”进一步深化全省治超执法部门的“红包”治理工作。

一是不得在执法活动中收受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二是不得以减免处罚为由暗示或索要收受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的“红包”;三是不得将处罚行为变成收费行为、以包月为名暗示或索要收受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的“红包”;四是不得与黄牛勾结私自放车收受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五是不得向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暗示或指定物流公司转运货物,收受物流公司的“红包”;六是不得接受治超站站房各项建设项目施工方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七是不得接受治超设备、装备和服装供应商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八是不得参加与治超工作岗位有往来的施工方、供应商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此外,厅治超办要求各治超站在执法大厅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的廉政建设项目中将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做到有诺必践、践诺必实,在治超站岗亭周边显眼位置设立拒收“红包”警示提醒牌,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