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积极开展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活动

31.07.2014  12:19

      为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月23日至28日,我厅开展了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手写廉政书面承诺。

      一是拓展承诺对象。实现由处级领导干部向全体干部职工推广,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二是明确承诺主体。坚持“逐级负责”原则,干部职工按照管理权限,向所在党组织作出廉洁自律书面承诺。其中:厅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副厅级领导干部向厅党委书记、厅长作出承诺;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厅领导作出承诺,厅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作出承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承诺;科室、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单位分管领导作出承诺;其他干部职工向所在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承诺。

      三是创新承诺方式。为尊重个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真正体现廉政承诺的严肃性、针对性和自律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查纠,以手写的形式作出“廉政承诺”。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和内部交流人员,要求其任职后1个月内,根据新岗位职责、要求和风险,及时调整更新廉政承诺内容。

      四是细化承诺内容。将廉政承诺与岗位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将承诺内容分为共性承诺和个性承诺,既在《江西省水利厅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规定(试行)》中明确了承诺主要内容,也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针对性作出廉政承诺。同时,对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将风险防控与廉政承诺结合起来,及时进行警示诫勉、预警处置,责令其就预警问题做出特定廉政承诺。

      五是强化履诺监督。采取张榜公示、网站公示、制作廉政承诺牌等形式,将全员岗位廉政承诺书向全体人员和服务对象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年底将结合述职述廉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接受群众评议。将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对违反承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上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全厅2400多名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以手写形式作出了廉洁自律书面承诺,进一步推进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了“教育防控、程序防控、制度防控、自律防控”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