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去年审结贪贿渎职案978件 厅级4人县级19人

16.01.2014  11:20
  中新网江西新闻1月15日电 (记者 王剑) 2013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78件,判处罪犯1213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9人。

  1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以来,江西省各级法院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以及下一步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兵介绍,2013年,该省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115件2045人。

  江西法院系统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78件,判处罪犯1213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9人。

  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江西各级法执行刑诉法的规定,依法宣告16名被告人无罪。疏通申请再审、申诉渠道,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73件,结案1050件,分别下降2.42%、2.38%。对确属错案的,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91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