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荣获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22.01.2016  17:08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下发通知,授予我厅等9家单位“第一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2014年来,我厅通过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宣传教育、积极更换节水器具、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和节水规章制度,在节水技改、管理维护、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反面开展有效工作,达到了江西省公共结构性单位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