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升“户长” 赣州棚户区改造探索新方法实现共赢

13.01.2016  16:50

    新华网南昌1月13日电 新年伊始,赣州市章贡区的胡淑珍老人告别棚户区,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公租房,实现了自己多年的安居梦。2015年,赣州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批像胡淑珍老人这样的群众搬进了新居,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在改造过程中,赣州市积极探索新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去库存稳市场,实现多方共赢。

     棚改新高潮 “厅长”升“户长

    胡淑珍说,原来她一直跟儿子一家住的是两室一厅的小套房,自己每天只能睡客厅,做了多年的“厅长”。2015年9月,赣州市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胡淑珍早早地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现在,我儿子拿着政府的补偿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自己也申请了一套公租房,自己当‘户长’,棚户区改造政策,老百姓是最大的受益者”。胡淑珍老人高兴地说道。

    赣州是传统农业为主的地级市,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困难,但亟待改造棚户区数量大、住户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为此,赣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此项工作当成首要任务来抓。2015年9月,成立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机构,提前启动2016年9个地块棚户区改造,涉及户数2300多户,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910户,掀起新一轮棚户改造高潮。

     人性化安置 让群众迁得进住得好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赣州市始终坚持“启动程序化、操作阳光化、补偿市场化、安置人性化”的原则,围绕让群众“征得动、迁得进、住得好”,依法推进棚改房屋征收工作,注重工作细节、体现人性关怀,最大程度地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群众。

    赣州市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理念,在房屋征收补偿方面,做到让利于民、适当提高标准。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办法和奖励政策,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在基准价格补偿的基础上,给予购房补助和进度奖励,被征收人通过房屋补偿金加补助和奖励金后,所获得的补偿能够在市场上买到商品房,并略有节余,解决了他们过渡期生活压力。同时,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直管公房承租人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现房安置在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通过保障房优先配租了5658户,棚户区改造中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家庭,仅中心城区就有3034户。

     探索新方法 变“要我拆”为“我要拆

    为提高征收工作效率,赣州市大胆探索与创新房屋征收工作方法。一是将“理事会”这一源自民间不带官方色彩的工作机制引入到房屋征收工作中,较好地解决了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自主权、监督权”;二是在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中推行“模拟征收”的做法,使政府主张变成群众意愿,变“要我拆”为“我要拆”,在实践中找到了一条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征收难题的有效途径。

    该市积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筹集地方配套资金。还在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融资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牵头将全市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打捆,以市城投集团为融资平台,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形式,融资376.84亿元,为全市棚改提供资金保障。

     构建通道去库存 稳定商品房市场

    赣州市积极打通棚改安置房和商品住房通道,加快去库存化。在加大货币补偿力度的基础上,多次举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推介会,政府搭建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对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契税优惠,去库存成效显著。

    2015年以来,赣州全市商品房销售701.03万㎡,其中住宅销售549.19万㎡,同比分别增长53.82%和58.33%;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254.45万㎡,其中住宅195.14万㎡,同比分别增长64.55%、79.03%。同时,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大幅上升。2015年1—11月份,中心城区二手房成交面积36.81万㎡,其中住宅32.4万㎡,同比分别增长66.21%和70.18%。

    据了解,从2015年起,赣州市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改造城市棚户区63827户,惠及群众20多万人。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让赣南人民在全面奔小康的道路上有了更多的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