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英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9.06.2017  18:05
  日前,经上饶市委批准,上饶市纪委对信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英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英禄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期间,与有关当事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法院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放在单位财务报销,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工程建设、人事调整和司法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英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长期担任多地基层法院“一把手”,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系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英禄开除党籍处分;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财政,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上饶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