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环保局原副局长张加林收受贿赂等违纪被撤职

21.01.2015  21:3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月21日,记者从萍乡市纪委获悉,根据有关规定,萍乡市纪委对该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加林有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加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张加林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张加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张加林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副县级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