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在厦门受审

18.08.2015  19:50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厦门中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一案。姚木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择期宣判。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5月至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姚木根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催要货款、承揽工程、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姚木根直接或或者通过其妻易安苹、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