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回应\"院长艳照门\":纪玉华已去职 女方多处撒谎

28.11.2013  17:16

  厦大回应“院长艳照门”:纪玉华已去职 女方多处撒谎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因为“有图有真相”近日成为网络热点。厦门大学接受“中国网事”记者独家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校方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近年来,高校教师时常曝出师德师风丑闻。网民呼吁,应加强高校师德教育,培养既有学术能力、教学水平,又有高尚师德的教学人才。

  厦大“院长艳照门”成网络热点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

  这一信息在网上被许多媒体官微和认证大V大量转发。记者在百度网站上搜索“厦大外文学院院长 艳照门”,出现6万多条网络信息,并呈现持续发酵的趋势。

  爆料者自称是女教师的母亲,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上发的帖子全部属实。“纪玉华说,他离婚20多年了,把跟第一任妻子的离婚证拿给我女儿看,结果他还有第二任妻子,我们不知道,在我们发现怀孕后,说要跟我女儿结婚,我们就让他办结婚证,他说他还有第二任妻子。”

  记者问:“你是说纪玉华欺骗了你的女儿对吧?”她说:“对,事情就是这样子。”

   厦大:纪玉华已去职 女方“多处撒谎”

  记者到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采访看到,纪玉华的办公室大门紧闭,名字已经从门上取了下来。该院行政秘书室负责人郑岗峰说,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纪玉华还在担任教职。

  “校方在网上曝光这个事情后,就向纪玉华质询过。”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经了解,纪老师与这个女的有交往,但感觉是受到欺骗,后来发展为敲诈。纪老师之前已经向警方报案,在网上帖子出来后又向警方报案。”

  这位负责人透露,这个女的有诈骗前科,而且多处撒谎。“她不是重庆高校教师,是无业游民。使用的名字、身份、她的父母工作都是假的。”

  记者问:“纪玉华在和那个女的交往时有没有和第二任妻子离婚?”

  这位负责人说:“纪老师已经和第二任妻子离婚,有离婚证书。3月份就签了离婚协议书,5月份他们才开始交往,但交往的时候离婚的法定手续可能还没有走完。”

  这位负责人表示,厦大整个学校的师德师风是很好的,不能因为个人否定整个队伍。厦大很重视师德师风教育,晋升、考核都是一票否决。

   网民呼吁加强高校教师师德教育

  事情在网上曝光后,网民普遍持谴责态度,他们认为院长的艳照门让教育界蒙羞。新浪微博网民“木耳”对此事评价到:“道德败坏、枉为人师。”新浪微博网民“黑梦1207”说:“精神缺失,道德沦丧,祖国的接班人怎么能放心交给这些教育工作者呢?”

  同时,也有一部分网民怀疑女子有所企图。网民“穆锦明”说:“27岁女大学教师跟54岁的院长未婚先孕,这大学女教师是缺社会经验,还是缺心眼?还是另有所图啊!”网民“池州年丰小学gaolaoshi”说:“连对方婚姻状况都不清楚,就以身相许。如果她真是被骗,没有其它企图,可以说她缺少社会经验,综合素质不高。”

  网民普遍呼吁,应对此事调查清楚,以平息舆论猜测,并重视高校教师师德教育。他们认为,不管此事有没有隐情,堂堂高校院长与一个年轻女人发生婚外情都是教育界的丑闻,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此类事件应引起重视。厦门大学一位项姓学生说,“对这样的事情很难接受,不敢相信厦大的教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希望能对消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二林姓女生认为,“教师不仅需要在教学上传授知识,还需要为人师表。如果教师在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不仅个人名誉将受到损害,而且所在单位乃至整个行业都会为此蒙羞。”

  福州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高校教师应该为人师表,在道德上应该有更高的标准。高校不仅要重视科研、教学,也应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高校教师应加强自律。(完)(记者沈汝发 付敏 张逸之)

  (中新网江西新闻11月28日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