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面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29.07.2016  13:35

  

  为进一步推广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试点成果,从源头上解决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达标的项目,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

  厦门市建设局要求,新建及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及其施工企业按照“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情况将作为项目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将列为各类评优评先优先推荐对象。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工程项目的复核实行评分制,评价得分达90分及以上的项目视为创建达标。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达标的项目,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另外,依复核申请顺序,积极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复核达标且成绩突出的项目,将通报表扬,并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今后,厦门市建设局将把“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及合同履约检查中将其作为常规项目检查,并由建筑行业协会协助做好创建项目统计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将按照相关检查标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创建达标的项目一旦发生欠薪事件,经查实后,除撤销称号外,还将按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7.22 记者 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