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保障房申请家庭诚信档案

04.11.2015  11:25

  

  今后,福建省厦门市保障房申请家庭若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这是日前出台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提出的。

  根据实施办法,厦门市将建立保障房申请家庭诚信档案制度。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以及未如实申报或未主动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申请家庭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实施办法细化了厦门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其中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在此基础上,申请家庭还应满足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收入标准等。家庭年收入标准2-3人户由原来的少于5万元放宽到8万元;4人及以上户由原来的少于6万元或7万元放宽到11万元,保障面进一步扩大。

  实施办法将保障房日常申请变为按批次申请。根据房源和需求,厦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制订每批次方案,再接受市民申请,意向登记结束后,组织公开摇号确认入围名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10.27 记者 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