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数字家庭新举措

16.06.2014  13:57

    近日,为推广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厦门思明区出台《“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发展体验户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一旦成为思明区数字家庭体验户,最高可享受每户2万元的奖励补助。

   自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来,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提出争取国家支持厦门等市(县、区)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开展本省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厦门市全力打造信息化消费示范城市,启动了10万用户级示范应用项目。发展体验户是将体验屋移植到居民家庭,让体验户真正拥有数字生活,使之成为引领信息时代新时尚的典范,吸引更多居民自愿建设数字家庭,促进试点成果的产业化发展。此举标志厦门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