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局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保障学校餐饮食品安全

06.11.2014  17:29
      为增强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制作、加工环节的知情权,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学校(幼儿园)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采取视频监控和开窗透亮的方式,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以及操作过程展现在师生的视线之内,消费者可以随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配置、饮食加工过程及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该局在湖坪中学开展试点,实施“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工作。食堂设置有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备餐间、餐具消毒间、仓库、更衣室等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用玻璃墙隔断,用传递窗传递食品,既便于清洗,有方便操作,设施设备较齐全,这也是该县利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新建食堂比较成功的一个范例。

      该局将以湖坪中学为示范,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借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东风,利用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总局“明厨亮灶”的标准要求,把好食堂图纸设计审核关,现场指导食堂建设和装修,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一批学校(幼儿园)食堂,如戴坊中心小学、县幼儿园等。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的,实行菜谱备案和“六统一”(  统一教育培训、统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统一食堂建设设计图纸审核、统一食品安全标识、统一制度和台帐、统一发证验收标准)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乐安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