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大厨签单被拒自觉丢面子 出拳打伤女收银员

10.05.2014  09:39

  本报讯 一大厨想“白吃”饭,欲签单却被女收银员拒绝。认为失了面子的大厨竟出拳将女收银员打了一顿。事后,该大厨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近日,宜阳县法院又判决该大厨赔偿被害人医药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共计4191.40元。

  宜阳县高村乡36岁的卢某是宜阳县一家饭店的大厨。2013年10月28日晚7时许,卢某请朋友在该饭店吃饭,饭后欲签单。同在该饭店做收银员工作的高某不同意,要卢某请示老板。卢某认为丢了面子,遂与高某发生争吵,引起厮打,并挥拳朝高某打去,其间,另一个后厨任某也出来帮助卢某。次日上午,高某到医院就诊,经诊断:高某多处软组织损伤。高某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及检查费共计1928.30元。住院3日后,宜阳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卢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后高某要求赔偿无果,遂把卢某起诉到宜阳县法院。

  宜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卢某和高某发生纠纷后,相互厮打,导致原告受伤住院。被告卢某和案外人任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应共同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判决该大厨赔偿被害人医药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共计419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