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三强化”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17.10.2013  20:09

全南县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三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均等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 实行信息规范化,组织县工业园区计生所、乡(镇)、村(社区)计生干部,深入乡村、工业园区、集贸区、社区、工地、宾馆、小作坊、出租房、种(养)殖基地等场所,逐地逐户逐人采集信息,全面清理核查流动人口新婚、生育、节育等情况,及时将采集的信息与卫生、公安、民政、工商、教育、人社、城乡规划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对情况不符人员重新上门核查,做到边采集、边审核、边纠错,确保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每日登网、定期检查、信息通报登记等制度。同时加强与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交换、反馈,实现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信息互通,着力构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 实行管理属地化,明确各相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强化部门职能,如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必须与建筑承包商签订计划生育责任合同,按要求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领办单位必须协助管理县城工业园区企业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法人计生责任制,与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建立企业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登记管理档案。实行“以房管人”制度,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把履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义务纳入租赁合同中,雇主、房主必须做好招聘雇用、租住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登记和监管。同时加强区域协作,与外出流动人口集中地计生部门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在外出流动人口集中地企业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采取“县牵头、乡负责、区域服务、统一运作”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是强化均等服务。 实行服务市民化,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药具科普知识等方面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知晓率。将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纳入出生缺陷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生殖健康的检查服务范围,建立流动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档案。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工业园区、小区、工地、集贸市场,设立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和药具自动发放机,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全覆盖。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各项流动人口计生奖励优待政策,适时组织计生工作人员走访慰问流动人口中的特困计生家庭,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生产生活、困难救助等方面的服务。同时针对外来人员在务工经商、劳动权益、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权活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全南县人口计生委  邓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