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上榜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07.05.2015  16:44

  4月底,武宁县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11个部委评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支持各示范区统筹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在遵循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各渠道资金,分步落实建设任务,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此次全国总计143个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其中30个为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113个为县(市、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我省仅有4个市县入选,除武宁外,吉安市入选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上饶市婺源县、赣州市上犹县入选县(市、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