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为失独家庭构建“全方位、多角度、高水平”的政策体系

21.05.2014  18:49

      近年来,上高县突出对失独家庭的关怀扶助,不断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高水平的利益导向,使失独家庭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得保障、精神上得安慰,有效地促进了幸福家庭创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创建有“干货”的政策体系。该县坚持特殊性原则与多层次性原则并举,形成了以失独家庭关怀扶助为重点政策体系。县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关怀扶助机制的暂行办法》,出台了17条惠及失独家庭的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了覆盖失独家庭、惠及他们一生的“生育、生活、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精神抚慰”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关怀扶助政策。如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低收入失独家庭全部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

 
      最大限度放大政策效应。从2012年始,县财政每年投入近百万元用于扶助失独家庭。2013年,又扩大失独家庭的扶助范围并调高扶助标准,将女方年满40周岁的夫妇纳入了扶助范围,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对女方年龄在49至59周岁的夫妇,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至400元,女方年满60周岁的夫妇扶助标准调至每人每月600元。此外,还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失独家庭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很困难的失独家庭,采取定期走访、结对帮扶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失独家庭夫妇参加养老保险的,该县给予每人每年500元参保补贴。健全集“养老、医疗、丧葬”为一体的养老机构,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安置在敬老院或福利院生活。

 
      注重精神关怀和抚慰。该县开展系列心理疏导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和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亲情手牵手服务,与失独家庭建立一对一的亲情帮扶。成立失独家庭书画摄影协会和失独家庭健身操集体团队,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他们在活动中感受大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