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优惠连连”力促现代农业招商引资
10.03.2016 10:09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招商引资向招大引强选优转变,近日,南昌县出台相关办法,加大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力度。
针对在南昌县投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标准化设施的农业项目,投资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新投资种植业基地建设所需的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流转时间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约定,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条件下,乡(镇)要协助投资者做好所流转土地的续签流转工作。流转林地的,流转经营权最长可放宽到70年。对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设施大棚、智能温室大棚等,可作为设施农业用地办理用地手续,对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投资领办、主办和协办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其基地建设优先纳入农业项目予以扶持,同时,县农业部门将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
凡在该县投资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含钢架大棚、主要生产设施用房、加工车间、冷库、灌溉设施等,下同)经审核认定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投资额10%的一次性奖补;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15%的一次性奖补;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20%的一次性奖补;达到8000万-1000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30%的一次性奖补;达到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40%的一次性奖补。(胡雪萍 记者 万能)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10.03.20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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